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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革VOCs催化燃燒設備處理方法
2020-05-20 14:51:40
皮革VOCs催化燃燒設備處理方法:
皮革廢氣來源:
合成革生產過程中廢氣的主要來源為溶劑的揮發:
(1) 樹脂及溶劑在配料、運輸、存放時的揮發;
(2) 涂覆或含浸等加工過程中物的揮發;
(3) 在烘箱加熱時物的揮發;
(4) 后處理過程中物的揮發。
皮革廢氣成分:
廢氣污染物同具體工藝、配方組成有關。對于工藝,配方往往可以更改,所以其產生的具體污染物也并不固定。生產過程中一般的污染物有:
①聚氨酯干法工藝: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等)
②聚氨酯濕法工藝:溶劑(DMF)
③聚氯乙烯等相關工藝:增塑劑煙霧(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)、氯乙烯、氯化氫、溶劑、鉛
④后處理工藝: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丁酮、乙酸丁脂等)、顆粒物
⑤超纖工藝:溶劑(DMF、甲苯、二甲苯等)
VOCs催化燃燒設備處理方法介紹:
首先廢氣經干式過濾器去除部分粉塵、顆粒物,然后將符合吸附條件的廢氣送入活性炭吸附箱進行吸附凈化,凈化后的潔凈氣體由主排風機排入大氣中。吸附裝置配有備用吸附箱1套,當活性炭吸附飽和后通過控制閥門切換至催化燃燒脫附狀態;脫附系統采用在線脫附,即吸附過程為連續式處理工藝,在備用吸附裝置投入使用同時,飽和吸附箱則進行脫附工作,脫附后活性炭箱預備至下次循環使用。
VOCs催化燃燒設備圖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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